关于新都区辰鑫房屋中介服务部违规行为的通报
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
据群众反映,“新都区辰鑫房屋中介服务部”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经调查取证,发现于2021年6月7日,“新都区辰鑫房屋中介服务部”(经纪人:周建华)在明知新都区新业路88号4幢1单元5楼2号房源未办理分户产权登记的情况下,仍为买卖双方提供经纪服务。以上行为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规定,即“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现决定对“新都区辰鑫房屋中介服务部”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并抄送“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对经纪人周建华(CD131236)依规纳入惩戒范畴;抄送区行政审批局,依规处理。
请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诚信经营,有效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共同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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