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成都市第十九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文 号:成府函〔2021〕67号 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21-07-21 生效时间:2021-07-21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和《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将合江亭等30处建(构)筑物列为我市第十九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名录附后),现予以公布。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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