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2021年3月22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对购房者影响最直接的是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中的一条,成都非首次置业的购房者认房又认贷,中心城区(除青白江外)首付比例提高,普通住宅40%,非普通住宅50%。政策详情: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三)区域适用范围,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
*备注:表中的有房无房是指大成都范围
在2016年成都对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定义中,非普通住宅是指: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上。
只要满足以上其中一个条件即是非普通住宅。(具体以主管部门最新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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