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宝投资(成都)有限公司(香港新鸿基地产、恒基兆业地产及九龙仓集团共同出资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凡在“@成都ICC”官方微博或活动专题页面上登录个人ID即可参与;
下列人士均不符合此次活动的参加资格:主办方及其指定合作代理公司、承办商、代理商的员工;
温馨提示:参与终极大奖即第三阶段应用大转盘活动的网友,须于2011年11月1日前已取得本人及所携亲友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如获奖者未能如期取得上述之证件,将视为无效中奖,并重新抽取。
1、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25日
2、ICC城市大PK——畅想成都ICC 10月10日——10月16日
3、新蓉派都会梦想大征集 10月17日——10月24日
4、大转盘抽取“梦享维港门廊”终极大奖 10月25日
5、香港行 11月4日——11日6日
一、ICC城市大PK、新蓉派都会梦想大征集:
参与方式:
1、关注@成都ICC、@四川新浪乐居成为粉丝;
2、根据项目官博发布的话题主微博,网友进行话题见解发表同时转发给三位以上好友。
二、大转盘香港游资格抽取:
参与方式:
1、关注@成都ICC、@四川新浪乐居成为粉丝,并参与第一、二阶段活动;
2、参与由@成都ICC在新浪微博有奖活动平台发布的大转盘活动,赢取香港豪华都会生活体验游。
1.终极大奖2名,香港豪华都会生活体验游。参与第三阶段应用大转盘,将产生终极大奖2名(每一名中奖者可携带一名亲友同住同行),最终产生4名幸运儿于11月4日—11月6日前往香港体验“梦享维港门廊”。
免费获得成都往返香港机票、丽思卡尔顿酒店两晚住宿、香港顶级豪宅参观、香港天际100参观券等。
用镜头和文字记录你们珍贵的旅行体验,并与更多朋友分享。
2.幸运奖:面值100元手机充值卡,每天3名
参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话题讨论,每天将随机抽取幸运网友,赠送面值100元手机充值卡
以上奖品全部由祥宝投资(成都)有限公司提供
终极大奖以参与应用大转盘的方式产生,幸运奖将由新浪乐居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主办方将实时在活动平台公布获奖结果,届时请留意“@成都ICC”项目官方微博、活动专题网页。
幸运奖领奖说明:获奖人以私信方式告知主办方“@成都ICC”本人的联系方式及真实姓名,奖品将于本阶段活动结束之后一星期内充入获奖网友提供的手机号码。
终极大奖领奖说明:获奖人以私信方式告知主办方“@成都ICC”本人的联系方式及真实姓名,接到主办方电话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香港豪华都会生活体验行相关手续。
1、本次活动将以第一阶段(10月10日-10月16日)、第二阶段(10月17日-10月24日)、第三阶段(10月25日)的形式滚动进行。即需要参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网友才能参与第三阶段抽取终极大奖的活动。
2、第一、二阶段将产生幸运奖,获得由成都ICC送出的精美小礼品,第三阶段将产生香港豪华都会生活体验游终极大奖2名(每一名中奖者可携带一名亲友同住同行)。
3、第一、二阶段赛制为参与成都ICC项目微博进行互动和评论相关主话题,成为@成都ICC、@四川新浪乐居的粉丝,主办方每天将随机抽取幸运儿3名。第三阶段赛制为参与主办方举行的微博应用大转盘,抽取最终大奖。由于本次活动时间较短,且终极大奖为香港游,故参与第三阶段活动者须具备港澳通行证或保证在2011年11月1日前取得港澳通行证,否则视为无效。
4、活动可以通过成都ICC官方微博及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参与。
5、第一、二阶段活动获奖者与第三阶段获奖者可以重复。
6、活动期间,我们将在成都ICC官方微博及活动专题页面公布获奖名单。
7、获奖名单公布后,获奖者须在成都ICC官方微博中以私信方式回复主办方,告知主办方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进行领奖确认。
8、本次活动中因奖品而产生的个人偶然所得税由获奖人自理。
9、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祥宝投资(成都)有限公司及四川新浪网所有。
1、主办方准备在其营销推广活动中使用终极大奖获奖者在香港所拍摄的一切视频及照片素材,主办方有权选择会否通知参加者其作品已被使用;
2、主办方有权利在任何媒体或以任何认为适合的方式使用终极大奖获奖者在香港所拍摄的一切视频及照片素材;
3、通过参与“梦享维港门廊”活动,参加者同意并确认:
(a)主办方可能使用任何从参加者处获取的意见、参加者姓名、和/或肖像和任何照片、录音及视频(“材料”),用于主办方今后的推广和营销目的,无需再次提及参加者或予以补偿;
(b)主办方可能按照主办方的意愿,随时随地通过任何方式复制、修改、改编和使用该材料(包括在任何媒体中向公众发布,包括尚未出现的媒体)。主办方可能许可、授权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材料中的权利给其他各方做相同的事情;
(c)参加者授予主办方及主办方指定的宣传方免版税的、永久性的、独家的和不可撤销的许可,将所创建的材料用于主办方决定的任何目的;
(d)参加者确认,同意主办方向主办方合作伙伴提供参加者的个人信息,用于如下目的:
主办方合作伙伴就主办方合作伙伴一般营销目的联系参加者,
联系方式可以是任何媒体,包括邮件、电话以及商业电子信息(SMS(短消息服务)、MMS(多媒体消息服务)、IM(即时消息)和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媒体,包括该活动举办时尚未出现的媒体。
4、终极大奖获奖者须与主办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于指定日期前往香港指定地点进行“香港豪华都会生活体验行”。参加者如收到主办方发出的微博获奖公告或者私信,需在收到通知当天,与主办方电话并以私信的方式确认自己是否能够在指定日期内赴港。如参加者无法参与活动或无法按时确认,则视为自动弃权。如参加者因个人原因无法获得去香港签证,将被视为弃权,主办方对此不需要作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5、获奖者必须遵守主办方的预先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进行主办方行程安排之外的活动。参加者须承担违反行程后给主办方及其合作伙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6、主办方负责承担行程安排中的机票、食宿及门票费用。终极大奖获奖者需要自行支付在港期间的电话费、传真、洗衣及小吃等其它个人消费费用。
7、如果获奖者接受之任何奖品达到纳税标准,获奖者须自行按中国政府税务部门规定缴纳此类税款。
8、接受和使用奖品需要遵守作为奖品一部分或相关的涉及提供商品和/或服务各方(包括航空公司和住宿提供商)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9、终极大奖香港豪华都会生活体验行不可转让予任何第三方,不得兑换现金。
1、此次活动参与者应保证所发布之文字、图片及视频已征得涉及单位及个人的同意。主办方将视为参与者上传之文字、图片或视频已征得涉及单位及个人的同意。如出现版权问题,由参与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发布之文字、图片及视频将自动视为同意上述约定。
2、所上传之文字、图片及视频需符合微博相关格式规定。
3、任何评论、文字、图片及视频不得包含反动、色情、暴力、赌博、酗酒等国家法律不允许传播的内容。
4、如参与讨论之文字、图片及视频与主办方传递的积极形象/或良好意愿不一致的信息或图像,主办方有权将其在未告知情况下,自行删除。
5、参与活动前,参与者须详细阅读活动规则及相关条款。凡参与本次活动,则视为同意活动规则及免责声明条款。
6、主办方及其指定的合作代理公司、承包商、代理商的员工不可参加此活动,以示公允。
7、活动过程中,参与者需要准确填写个人ID等个人信息。
8、严厉禁止和打击恶意刷奖行为。对于恶意刷奖,活动网站有权取消获奖者获奖资格,并保留相关法律权利。
9、对于任何通过不正当手段参与活动者,活动主办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取消其参加活动及得奖资格。
10、主办方不对因网络传输原因而导致参加者提交的信息错误承担任何责任。
注意:为方便联系参与者发放奖品,请参与者务必填写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主办方因为活动机制,需要搜集参加者的个人信息。如果没有按要求提供必要信息,将无法参加活动。
1、若因任何非主办方能力控制范围内的原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包括电脑病毒、程序错误、干预、非授权介入、诈骗等所有超过主办方控制范围的因素,影响、破坏活动管理的安全、公平、公正和合理执行,主办方保留取消任何干预活动正常进行的参加者的参与资格,及取消、终止、调整或暂停活动的权利。
2、主办方不承担因电话网络或线路、计算机网络系统、服务器或供应商、电脑设备、软件引起的任何问题或技术故障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于技术故障造成互联网站上无法登录电子信件,或参加者用自己或他人电脑进行登录活动网站或下载活动资料而引致对其电脑的损坏,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警告:蓄意企图利用任何此活动网站上的信息以破坏活动正常进行的参加者,将有可能侵犯刑法和民法,无论是否造成损害,主办方都保留权利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要求赔偿。
1、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参加者将被视作已经阅读并同意本条款及细则,并且应遵守主办方所作出的全部和/或任何决定。
2、本条款及细则涉及与此次活动执行相关的所有方。主办方保留随时修改本条款及细则的权利。所有更改信息将在活动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