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原则,经研究决定,将中国五冶、中国华西、中建八局、成都建工等10家企业申报的12个项目确定为我市首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详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认真研究智能建造的工作内涵与要求,详细制定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在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技术和装备应用与研发、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人才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开展示范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我市智能建造工作起好带头示范作用。
二、试点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应全力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试出成效。
楼盘点评
写评论